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准旗档案馆关于征集名人档案资料的通告

时间:2013年06月19日 作者:佚名 字体: 浏览:

准旗档案关于征集名人档案资料的通告

 

 

  准旗档案馆是集中收集保存档案资料,并向社会提供利用的重要机构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。馆内保存着各个历史时期的珍贵档案、资料13万卷(册)。这些档案资源对延续人类记忆、传承人类文明发挥着独特作用。为丰富馆藏,反映准格尔人在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上的奋斗历程,准旗档案局特设名人档案库,向社会广泛征集准旗籍在准旗工作过的各界名人的档案资料。

  一、征集对象

  准旗籍或曾在准旗工作过的,并对准旗社会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或有一定影响的知名人士。其中包括在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教育、科技等各条战线有建树、有突出成就的党政领导干部、企业家、家、艺术家、劳动模范、能工巧匠等。

  二、征集内容

  1、反映名人一生经历及其主要活动的生平材料,如自传、传记、回忆录。

  2、反映名人成就的材料,如个人发表的论文、出版的专著、评著、译著及其各种创作手稿、研究成果、诗词、书画、奖状、奖牌、奖杯、奖章等。

  3、反映名人职务活动及社会交往的材料,如文章、报告、演讲稿、信函、日记、工作笔记、学习笔记等。

  4、社会对名人研究、评价的材料,如纪念性、回忆性材料,研究介绍材料,有关个人事迹的报道等。

  5、反映名人身份、资历、权属的实证材料,如各类证书、委任状、谱牒、聘书、家谱等。

  6、反映名人活动的音像(录音带、录像带、光碟、照片)等载体形式的材料。

  7、名人的口述历史资料。

  8、个人收藏的反映准格尔历史的各种原始凭证资料。

  9、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。

  三、征集办法

  1、捐赠。对捐赠档案资料的个人及其家属,由准旗档案局颁发《馆藏证书》,影响较大的,通过新闻媒介予以表彰。捐赠的珍贵档案若个人还需使用的,由准旗档案局提供一套复制件。

  2、寄存。对个人保存的珍贵档案,档案所有者不愿捐赠,但自己保存和管理又有困难的,经双方协商,签订合同,准旗档案局实行免费寄存代管服务。代管期间,准旗档案局应对个人档案的安全和保密负责。

  四、联系方式:

  捐赠地点:准旗档案局(大路新区档案馆)

  联系电话:3864315   38643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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