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共准格尔旗委办公室
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
关于做好全旗档案信息服务中心工作
的通知
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党委、管委,大路新区党工委、管委,各苏木乡镇党委、人民政府,旗各部、委、办、局,各直统单位,各人民团体:
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了解现行的政策性文件资料,增强全旗政治、经济、文化领域各项方针政策的透明度,切实推动依法行政、政务公开等工作的深入开展,旗委、旗人民政府指定旗档案馆为全旗政务信息公开场所,主要负责接收、征集旗几大班子和各苏木乡镇、各部门、各单位及各直统单位印发的非泄密性文件及相关信息资历料,并及时、准确向社会发布,提供档案信息服务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 接收范围
旗委、人大、政府、政协、纪委、人武部和法院、检察院、各苏木乡镇、各部门、各单位、各直统单位所印发以及转发上级部门的政策性、法规性、公益性、服务性非泄密文件。
二、 接收办法
上述单位所印发的各类文件和各种政策,法规性书刊、年鉴、图书等材料,均须报送档案馆一份。薛家湾地区的单位报送到旗人民政府信件交换和档案局专柜,其他单位可通过邮寄或直送方式报送旗档案局。
三、 具体要求
1、 各单位要确定一名责任人(可由档案管理员兼任)并报旗档案局备登记,专门负责接收资料的报送工作。
2、 各单位在报送纸介资料的同时,须提供电子版。
3、 资料报送接工作从2006年5月11日起执行。
中共准格尔旗委办公室
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
2007年5月11日